咸职改办〔2013〕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规定,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特点,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领导
2013年度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市职改办的领导下,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次测试的组织协调以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申报对象
拟申报参加2013年度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中,符合省、市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且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人员,均应参加本年度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方式及内容
今年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及教案编写。考试命题以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育学》和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心理学基础》、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为依据。教案编写科目由教师根据所教课程申报,不同学段教师编写教案的课文篇目,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选定。
水平能力测试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60分,教案编写40分。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考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于4月下旬,届时详见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人社职改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参考人员要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见附件一),附三张一寸同版登记照,并按物价部门规定缴纳考试及办证费用。
(三) 4月5日前,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须使用“咸宁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系统(该系统可在咸宁教育信息网www.xn.e21.cn下载)”录入参考人员信息,上报信息库,同时上报《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二)、《咸宁市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人员学段及学科分布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各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本。
(四)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率控制在85%以内。合格证书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验证颁发。合格证书作为参加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11、2012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参加2013年度评审仍然有效。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 陈翠 0715-8252249
市职改办 郑超 0715-8235952
附件: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
3、咸宁市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人员学段及学科分布统计表
咸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咸宁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系统(中级)